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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该到出场的时候了!

    美佐带着满腔的愤怒被火车拉走了,雾原秋的生活也重回正轨,除了又欠了一笔外债他没有积蓄了,美佐带走的钱是他找千岁借的,是千岁手头所有能凑出来的现金,大约有三十余万円。

    这笔钱算是他捐给修道院的,指明这笔钱要用来给修道院安装防盗门窗并进行一定程度的修缮,以提升一下防御度,毕竟长泽老修女的小修道院经济情况一直以来相当差劲,除了那个小小的石头教堂是当年毛子修的,还算体面坚固外,其余的附属建筑物还不如一般民房,单薄的木门,无锁的窗户,安全性很成问题。

    放在以往这没什么,雾岛市就是一个乡村小镇的规模,居民互相之间基本全认识,治安情况相当不错,十余年没出过恶性案件了,就算出点什么案子,也没谁有毛病去攻击一座毫无油水的教堂,袭击一个一生虔诚行善的老修女,但以后情况可说不准。

    要是二次魔潮爆发了,魔物来袭,不幸波及到了雾岛市,雾原秋希望长泽老修女和美佐至少有个可以躲避的安全屋,有个可以固守待援的地方,不至于轻易就送了性命。

    当然,这也许是多此一举,没什么用处,但这是他仅能做的了,总不能他明知道二次魔潮极有可能会爆发,却对有可能遇到危险的老修女和尿壶妹妹视而不见吧?

    这些钱,就当买份保险,求个心安了!

    美佐这小东西被耍了后,花了数周的时间在line上找雾原秋吵架,想讨回公道,但雾原秋当没看到,就忙着每日沟通灵气,想完成“筑基”的壮举,顺便接着养他的马他现在离破产只有一步之遥,身负一百五十多万円的“巨额”债务,眼看就要成了软饭男小白脸,就全指望这马帮他打个翻身仗,真是伺候得想当用心。

    “深水乌贼”也相当争气,住在壶里乐不思蜀,每天就是定时大吃大喝,在壶里一连待了近两个月,被灵气滋润,渐渐开了灵智,眼神一天比一天灵活原本两岁小公马的智力在某些方面就和四五岁的小孩子差不多,“深水乌贼”被灵气滋润,不单是身体素质大幅上升,连智力也得到了一定提升,现在起码也得像个六七岁的小孩子。

    至少在通人性方在,它很像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了。

    这倒是一个好消息,这大大降低了饲养它的难度,至少有很多事你可以和它商量着办了,但也有一定负面影响它明显比以前顽皮了,一有不顺着它心意的地方就想撒泼。

    像是容娘按时间表要让它离开马厩做运动,但“深水乌贼”还想接着吃灵米,拒绝从吃货模式转成运动模式,死活也不肯张嘴咬马嚼子,坚决不肯套上缰绳配上鞍具,哪怕容娘连哄带骗,连扯带掰都不行,它不是见缝插针就想把马头重新埋进食槽,就是用马头将容娘重重顶到一边。

    甚至它还有更恶心的招术,要是四狐姐妹敢一起上开始用强,它就开始猛烈打响鼻,喷出大片口水鼻涕混合物,直接把四狐姐妹糊一身,恶心到吐。

    性格最莽撞,单脑最简单的风娘已经喷了数次,要不是容娘和灵娘拦着,她已经气急败坏到要杀了这马了,但风娘再也无法忍受了,干脆直接跑到雾原秋那里告状。

    雾原秋正持之以恒的沟通灵气,一直不顺利本来就让他有些憋闷,眼见这马还敢闹事,自然也是十分火大,卷了卷袖子就来找它。

    “深水乌贼”以前吃过雾原秋的苦头,那时它还是匹懵懵懂懂的小公马,被雾原秋压在地上半天没抬起头,不得不屈服于雾原秋的淫威之下,但这过了两个月了,它觉得自己又行了,打着响鼻斜眼看雾原秋,眼里全是不服,连连用蹄子踹马厩,想和雾原秋再练练。

    雾原秋也没和它多客气,一脚就把马厩的门踹飞了,示意它滚出来,这里不是养猪场,不听话就要挨打他在壶里虽然待的时间不够两个月,但一直在泡灵药澡,处在富含灵气的区域内,远远比单一食用灵米要强数倍,身体同样持续受着灵气滋润,身体素质一样在缓缓提升。

    “深水乌贼”不是两个月前的“深水乌贼”了,他也不是两个月前的他的,就算还是两个月前的他,“深水乌贼”也干不过他,只是这马吃了一阵子灵米膨胀了,估不清自己的实力。

    当然,马厩的门一飞,马厩里碎木横飞,“深水乌贼”被惊得连退数步,在那里甩着头愣了一会儿,突然就懂事了这门是用原木制作的,它平时没少踹,真没想到一个人类竟然也可以一脚踹飞,还碎了好大一块。

    马这种动物和狗有些像,它也有很强的阶级性,族群内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深水乌贼”之前是瞧不起四狐姐妹,又想挑战一下雾原秋的地位,眼见雾原秋还是这么强,站在那里思考了一会儿,自己去拿马鞍了。

    雾原秋也就此罢手,毕竟还指望着它赚钱,见它服了倒也没冲进马厩里再踹它两脚,只是摆了摆手,命令四狐姐妹去帮忙。

    马就这德性的,其实严格说起来,大部分马的性格都像二哈,欺弱怕硬是它们的天性,虽然马很少在非受惊的情况下主动伤人,比如踹一脚或是用大板牙咬一口,喷鼻涕就是极限了,但不服从命令乃至表面服从,实际在工作或训练中偷懒的情况非常常见。

    不过,要是遇上一个更凶更狠的家伙,或是和它建立了深厚又亲密的关系,它倒也能表现的像犬类那么忠诚可靠,甚至愿意跟你一起舍生忘死的冲锋,哪怕你重伤垂死也会不离不弃。

    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倒不完全是虚构的,只是很少见罢了,大部分马聪明过头了,真遇见危险还是喜欢自己先逃了再说。

    或者该说,马是真的比狗聪明一些,只是不是人类喜欢的那种聪明。

    十多分钟后,“深水乌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