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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9章 第三次炮轰金銮殿

    “臣,御史中丞,汜水谢直,弹劾户部郎中王銲,勾结江湖匪类,起兵谋反,论罪当诛!

    是否抄家灭门,还请陛下看在王銲确实有提前投降的表现而定,臣,不敢妄言。”

    果然,谢三郎开炮了。

    第一炮,就瞄准了王銲。

    这件事,没啥争议,王銲就算说自己糊涂,说自己是被邢縡等人忽悠的,但是“统领兵将、刀枪上路”,乃是不争的事实,而这八个字,恰恰就是大唐律法之中,对“谋反罪”最直接的认定。

    更何况,王銲在刚才的言语之中,也已经对“谋反”的事实供认不讳。

    说实话,王銲谋反,其实从“造反队伍”被平叛之后,已经就能够认定得非常清楚了,要不是王鉷仗着自己“天子面前红人”的身份,又是在金殿上卖惨,又是在金殿上“将功折罪”地为王銲求情,对王銲的判罚早就应该定下来了。

    现在,谢三郎开口正式弹劾,满朝文武都觉得理所应当。

    至于王鉷,听了谢直的弹劾,也无言以对。

    一来,谢三郎刚才一番连消带打,已经彻底打垮了他这个“天子面前红人”的根基,让他明白,没有了那“每年两千万贯”把他和天子捆绑在一起,他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王鉷了,再要横扒拉竖挡地拦着朝廷处置王銲,别人不说,李老三能不能给他这个面子?

    二来,谢三郎在正式弹劾的时候,也留有余地,认定王銲“谋反”的同时,也强调了他“主动投降”的事实,把如何处理的主动权,让给了李老三。

    意思很明白,谋反就是谋反,这个没说的,至于杀不杀王銲,除了王銲之外,对他九族如何处置,天子你说了算,我不管!

    这样的处理方式,对一个国朝的御史中丞来说,已经是很客气的表现了。

    王鉷听了之后,还能有啥不满意的,至少谢三郎在自家兄弟“谋反”一事上没有落井下石,天子如何处置,那就是命了,根本埋怨不到人家谢三郎的脑袋上,他还有啥可说的?

    所以,王鉷听了谢三郎的正式弹劾之后,想张嘴,却有闭上了,终究没说话,算是认可了。

    李老三端坐在龙椅之上,自然能够将金銮殿之上的情况一览无余,听了谢三郎的正式弹劾,又见王鉷没有跳出来再出啥幺蛾子,也暗自松了一口气。

    冲着谢三郎点了点头,开口一句话,算是认可了他的这次正式弹劾。

    “准奏!

    着令三堂会审王銲谋反一案!

    评定结果之后,金殿再论!”

    刑部、大理寺、御史台,自然有人出列领命。

    所有人都知道,所谓的三堂会审,不过是走一个法律程序而已,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基本还是得按照人家谢三郎刚才弹劾出来的调子来审理王銲,等把案件的种种细节弄清楚之后,上报天子,再金殿论罪即可。

    说白了,这案子,人家谢三郎在金殿之上,三言两语的,已经审问的差不多了,就差补充点细节了,你不按照人家给定下来的基调来处理,又能怎么处理?

    随后,谢三郎再次正冠抖袍。

    “臣,御史中丞,汜水谢直,弹劾御史大夫、户部侍郎、京兆尹……王鉷!

    知法犯法……盗卖长安武库之中的武备……以,资敌!

    同时,对长安武库大火一案,客观上为江湖匪类提供了进出长安武库的机会……

    论罪,当诛!

    不过,考虑到事出有因,同时为江湖匪类提供进出长安武库机会也非本愿,故此,可酌情减免罪责……”

    第二炮,打王鉷!

    不过这一次,满朝文武就有点跟不上节奏了。

    盗卖长安武库之中的武备,这个没问题,王鉷自己承认了。

    客观上向江湖匪类提供了进出长安武库的机会,这个也没有问题,王鉷虽然不知情,但是他弟弟王銲在长安武库被炸之前,确实也授意过孙员外郎,继续与邢縡合作盗卖武备,确实给邢縡麾下匪类提供了渠道,这一点,王銲直言不讳,也能落到实处。

    但是……

    “谢中丞,您这话,我就不明白了……

    盗卖武备,我王鉷认了。

    被江湖匪类迷惑了我家兄弟,将火药送进长安武库之中,王某人也难辞其咎,我也认了。

    但是,资敌二字,从何说起?”

    王鉷有点急了。

    他现在被谢三郎打断了根基,没有了“每年两千万贯”这道金光护体,一切罪责都要亲自领受了,哪里敢让谢三郎随便给他添加罪名?说不定哪一条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由不得王鉷不据理力争。

    况且,资敌这个罪名,也太大了。

    什么是重罪,犯了大事。

    什么是大事,军国之事,就是大事。

    资敌,仅此于“叛国”,那是在“十恶不赦”之中排名第二的重罪!

    一旦“资敌”的这个罪名,真的给王鉷扣到脑袋上,他的下场甚至比王銲还要严重!

    王鉷都快哭了。

    盗卖长安武库之中的武备,不过也就是个“经济犯罪”而已。

    在大唐的律法体系之中,想要给“经济犯罪”量刑,必须要确定“经济犯罪”之中“谋利”的数额,其中还有区分,什么“为公谋利”乃是“公罪”,“为私谋利”乃是“私罪”,具体的处罚并不一样……

    具体量刑暂且不说,只说确定数额这一项工作,就让王鉷有了逃出生天的途径——长安武库都烧成灰了,谁能知道王鉷到底从武库之中盗卖了多少武备?那还不是王鉷说多少是多少?

    确定了数额以后,即便王鉷现在算不得“天子面前的红人”了,但是在朝堂上厮混了这么多年,好歹都得有点香火情留下来吧,这些香火情在直面天子,直面谢三郎的时候并不好用,但是在具体定罪的时候,恐怕就能起到决定生死的作用了……

    至少,王鉷相信,大唐首相李林甫,至少也会援手一二,纵然不能让自己完全免罪,至少也能保下自己一条性命,甚至要是运作的好,可能只会贬官边远州县,他王鉷未尝没有卷土重来的机会!

    至于“客观上为匪类提供了进入长安武库的机会”,不过就是个“失察”而已,说句不好听的,这件事也就是牵连进了“长安武库大火一案”,被人家谢三郎给死死盯住了,要不然的话,甚至都不会有人刻意把这个罪名落在王鉷的头上。

    所以,王鉷即便和谢三郎在言语上的交锋大败亏输,但是对于他来说,所谓这两项“罪名”,他根本就没当回事,真正让他糟心的,确实没办法继续通过“每年两千万贯”和天子“捆绑”在一起,彻底失去了天子的“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