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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章 人生大事

厮混时候做的是寻常青年男女的玩闹,说不出什么具体的事情来。

    “当然,早日亲近是一回事,具体到三书六聘那是另一回事。”高克明带着讨好的意味补充了这么一句后又继续道:

    “人生的大事无外乎三,拜师,交友,娶妻。

    拜师,可以使人知我为何而生;交友,可以使我知为何而死;而娶妻,则是让我在生死之间知晓人世那些可留恋的事情。所以有人用终身来求师,有人用千金而买邻,有人用万金娶妻。

    我高克明拿不出万金来,但是我知道金榜题名是万金也换不来的。天下举子何其多,又有几人称赞过取功名皆是妻子的功劳?我也偶尔看女子的书籍,其间称颂的德行,除了忠孝,便是此条。我听说贤德的人,应该让他更贤德;尊贵的人,应该让他更尊贵。天下的珍宝如同天上的河汉星辰一般多,可是只有德行最珍贵,它是暗夜的皓月,君子的宝玉,即使是人君渴求也难以得到。我想,如果我以此为聘礼,天下间有德行的人都不会拒绝。”

    欧阳彤水眼皮有点跳,但是依旧沉默,等着高克明后边的话。

    “我,自幼失去父母,独自漂泊在草原,幕天席地,衣着褴褛,在异族的地方任人呼来喝去,日夜思念着有故国的人带我回去。可是冬去春来,日月相推,只见落难的姚人,不见气势如虹的英雄。与我同在的人,有皮包骨头的孩童,有步履蹒跚的老人,还有明明是三四十岁,却已然白头的汉子。我们在朔方无依无靠,只得互相抱团,渴望从彼此身上得到一丝丝温暖,好在那八月飞雪的地方活下去。那时候,我就想,要是能有个家多好啊,有个温暖的人儿能等着我多好啊。后来机缘巧合,我逃了回来,蒙大人收留,在下是感激不尽。”

    说着高克明就行了大礼,弄得欧阳彤水扶也不是,不扶也不是。

    欧阳彤水没扶,高克明就继续趴着说:“大人恩德,我没齿难忘,故而小人是迫切渴望能在大人膝下,为大人提携捧奉,缓解大人疲劳,立侍左右,帮大人遮风挡雨。怜儿小姐也是如此愿望,我知道大人素来仁慈,还希望大人成全我。”

    说实话,欧阳彤水听到高克明说草原上的生活时,是有些动容的,听到最后,甚至想叹口气。只是父母再欣赏一个人,还是要为自己的子女考虑。如果自己能回来,如果自己能被朝廷稍微重用,自己是可以帮这个少年一把的,那样的话,即使少年将来做不到自己这个位置,也能混个七品小官,把女儿嫁给他也能接受。

    只是这少年不到一年,从边塞一路小跑到太府,太快了,太浮躁了。百尺危楼,危患不在高处而在根基。如果之后少年被人敲打雕琢一番,磨掉对功名的过度渴求以及这种宁折不弯的脾气,他必然会有所作为;甚至可以说,即使目前来看,这少年也不会是那种泯然众人的。只是目前来看,他没这机会。

    有时候,父母宁可女儿找个老实人,也不愿意找个有本事但性格有缺陷的人。就是因为站得太高,摔得越惨。如果少年将来真的一帆风顺,出人头地,那反倒是个糟糕的情况。玉不琢不成器,人一旦太过顺利,原本身上的缺点,做事时候的缺陷,都统统被掩盖了,而这些缺陷所造成的隐患却不会消失,反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埋越深,潜在影响会越来越大,直至惨剧发生。在官场,这样的惨剧之后,几乎没有人能翻身了。

    欧阳彤水有些惋惜,自己没时间和机会打磨这个少年了,但是偏偏这个少年又很出色——不到一年时间,从边城跑到太府里,能不优秀吗?本来自己给他预想的道路是从戎,他有能力从文也是有能耐啊。要是有人能代替自己辅助和打磨一下少年,或许自己真的会把女儿嫁给他。只可惜这只是设想,如今的少年孑然一身,将来的少年危机重重,如果他不能遇到一个贵人,自己的女儿未必有好的结局。兴家赤族,大概说得就是这样的少年吧。

    一老一小,两人绕着弯弯,反正都没说人话,巧妙地避开了恋爱和婚姻最核心的问题——彼此喜欢且适合,这让想偷听却又听得不真切的少女恨得牙痒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