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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文明火种

    于是刚刚乱糟糟“声讨”何晨的原始人们,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地唱了起来。

    “大荒!战斗!”

    “我们狩猎,我们战斗!”

    “杀死阿柏怪,杀死大食花!”

    “食物!食物!”

    “吃吃吃!”

    “杀杀杀!”

    ……

    参差不齐,五音不全,就像是无意义的嘶吼一样。

    但同时,有种苍莽、遒劲、浑厚味道。

    声音响彻云霄,甚至能感觉到连乌云都震散了少许。

    “这……”

    何晨感觉自己燃烧起来了,血液都在沸腾。

    对!这才是史前的歌曲!这才是大荒之歌!

    不是什么软绵绵的思乡之曲,更不是缠绵悱恻的靡靡之音。

    大荒之歌,是狩猎之歌,是战斗之歌,是杀戮之歌!

    “咩——”

    不只是部落人在你一句我一句地乱吼,就连小白也禁不住一声长鸣。

    刚刚何晨唱歌它都想打人了,而现在,它有种一定要叫上一两句的感觉,不然身体里的血液太沸腾了。

    “呱呱!”

    “哒加~”

    ……

    不只是小白,部落内好多精灵伙伴都被他们的歌唱声影响,开始鸣叫起来。

    场面乱糟糟的,比刚刚还乱。

    “额,不行不行。”

    场面失控了,整个篱笆墙内,现在简直就是群魔乱舞、魔音灌耳。

    “娘嘞。”何晨苦笑。

    不过就在这时,丰碑山上传来一声悠扬雄浑的长吟:

    “咩——”

    同时,白蝶爷爷那苍老而充满杀气的心灵感应声,忽然回响在众人心中:

    “杀,杀杀杀!”

    “轰”

    只是四个字,众人的声音立刻被压了下去。

    部落安静了。

    何晨感觉到眼前一红。

    战斗,血液,狩猎,逃亡。

    他仿佛看见了当年的白蝶爷爷跟随着灵巫一起。

    从遥远的北方,从虫部落覆灭开始,披荆斩棘、乘风破浪,最终才来到这里。

    一路上,狩猎,被狩猎,袭击,被袭击。

    血液和汗水齐飞,死亡与生存同在。

    这是史前!

    大史前!

    精灵不是宝可梦,也不是神奇宝贝。

    是魔兽。

    吃人,也被人吃的魔兽!

    “呼——”

    晌久,何晨吐出一口气,睁开眼睛,大汗淋漓。

    天空中,雨水似乎都小了一些。

    而白蝶爷爷似乎也只是被他们吵醒,一时激动地嚎了两句,然后就没声音了。

    “崽子,这是不是你想的那什么?哦对,歌曲。”

    雨水淅淅沥沥,翅他们似乎也才刚刚从白蝶爷爷那四个“杀”字中缓过来。

    狩猎队众人现在看起来精神很好,跟之前闲得病殃殃的样子截然不同。

    歌曲的力量。

    “是,这就是歌曲!大荒之歌!”

    何晨抹了一把额头的雨水加汗水,眼睛亮了亮:“叔,你们先回去,我也回去想想,晚上大家一起唱歌!”

    刚刚那种大合唱,再次给了何晨一些新的想法!

    文明!文化!

    这是加深凝聚力的办法!

    旗帜、墓碑、纪律、部落之歌,这都可以增强文化的向心力,无形中也能增强部落人的战斗力。

    以前的部落人,被抢走了就成了别的部落的人,而有了这些“虚”的东西,就算被掳走,也会想着再跑回来的!

    而且,为了保护部落,保护